钟标秘字〔2016〕13号
各钟表标委会及其分委会委员: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14钟表技术委员会年度复审计划,全国钟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对附件所列2项国际标准开展2016年度钟表国际标准的复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复审原则
应结合钟表行业的发展现状、产品技术水平的实际情况、标准的实施应用效果等方面,认真审查各标准的技术内容,并客观地给出各标准的复审结论。
二、 复审结论
复审结论分为撤销、修订/更正、确认(继续有效)和弃权。各结论的判定依据如下:
(一) 撤销:标准适用的产品已退出市场,涉及的主要技术已被淘汰;标准内容被其他标准所涵盖或替代;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属于企业内部规定等。
(二) 修订/更正:如标准的技术内容或编辑性内容需作较大修改才能符合当前技术水平,保证标准的适用性,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的需要,则需要对标准进行修订。如标准内容经少量修改后(修改量不超过全文20%),即可满足使用需要,可以标准修改单的形式进行更正。
(三) 确认(继续有效):标准的技术内容仍符合当前技术水平,满足钟表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
(四) 弃权:缺乏协商一致性或缺乏相关专业技术知识。
三、 复审要求
(一) 应对附件《2016年钟表国际标准复审项目表》中每一项标准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切合实际的复审结论和理由。
(二) 对复审给出“撤销”结论的标准项目,要做到依据准确,理由充分。
委员可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平台”(TC 160)“公共文件——工作平台——TC 160——08投票和意见——2016年国际标准复审投票文件”中下载复审通知、复审项目表和两项复审国际标准的译文。
请各委员在2016年05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2016年钟表国际标准复审项目表》上报钟表标委会秘书处,以便秘书处及时归纳、整理反馈意见,按时递交复审结论。委员也可登陆“全国钟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的“委员工作区”的“国际标准复审”页面下载相关文件并上传复审意见。如截止此日期未收到您的意见回复,秘书处将视同您同意秘书处给出的复审建议。
全国钟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O一六年四月十一日